东北网哈尔滨4月14日电 (解娟 记者 雷蕾)因寻找妻子没找到而迁怒别人并将人杀死的两名哈尔滨男子,今天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家住宾县的被告人吕洪涛与妻子孙某感情不和,经常动手打她。孙某于2003年3月2日离家出走。为了寻找妻子的下落,吕多次给孙住在哈尔滨市的侄子孙某打电话询问。孙某一直回答不知道,吕却怀疑孙某与妻子的出走有关。6月15日,吕洪涛将孙某骗至宾县自己家中。他再次询问妻子下落未得到答案的情况下,产生了杀死了孙某的念头。次日凌晨,吕洪涛趁孙某熟睡之机,持自家的尖刀照孙某腹部猛刺一刀,孙挣扎,吕又照其的胸部猛刺一刀,将孙杀死后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洪涛无端猜疑,持械行凶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认定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7688元。
被告人张玉林是方正县农民,与刘某同居。后刘出走,张玉林数次向刘的妹妹被害人刘某询问刘的下落,刘某均称不知道。2003年10月13日8时许,张玉林在街上遇到了刘某,又上前去问其姐的下落。刘某仍说不知道,二人因此发生争吵。刘转身欲走,张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追上刘,照其胸、腹、背等部位连刺十余刀将刘当场杀死,后张自杀未果。公安人员在现场将张玉林捕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后张不服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凶残,杀死无辜,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于是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