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5日电齐齐哈尔人于殿奎在任教育教研员期间,利用订购教学用书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私自收受哈尔滨市一书刊发行社的回扣款12564.90元,用来供其子女上学。日前,于殿奎因犯受贿罪被齐齐哈尔市农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现年46岁的于殿奎近年来一直担任黑龙江省查哈阳农场教育科教研员。同时,他还兼管着农场教育系统的教学用书订购工作。2001年10月至2003年4月期间,于殿奎先后两次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其单位订购“同步训练”和“状元陪练”学生练习辅导用书时,私自收受哈尔滨市某书刊发行社的回扣款12564.90元,用来供其子女上学。经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将其抓获。
责任编辑:邵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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