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砍树,最高罚款20万 新《哈尔滨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将出台
2004-04-18 04:25:3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东北网4月18日电 《黑龙江晨报》记者昨天从哈尔滨市城管局园林处获悉,哈尔滨市即将出台的《哈尔滨城市绿化条例》对哈市城市绿化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其中包括把对非法砍伐树木者的处罚上限上调到20万元。同时,哈尔滨市还将实施城市绿化比例、城市绿线管制等6项新的绿化制度。
据了解,新的《哈尔滨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对非法砍伐树木者的处罚标准进行了调整:对单株伐树者的罚款上限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砍伐古树名木者,每砍伐一株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损坏古树名木者,每破坏一株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此高额的罚单,在哈市还是第一次。哈市过去的绿化法规也要求对砍伐树木者进行罚款,但罚款金额多为几百元,最高不过2万元。新《条例》对罚款的规定体现了“严管严罚”的精神,将严厉惩戒违法者并震慑想要触犯法规的人。
新《条例》强调不得裸露空地。哈市很多开发商在工程建成后,对施工时的围墙等建筑迟迟不肯拆除,对工地周围的破坏也不及时恢复。结果,一些地方由于长时间不开发,绿地成了“城市荒原”,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和卫生。新《条例》规定:新建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平整场地,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绿化用地进行验收。绿地工程完成时间,不得迟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在城市规划区内应当对裸露空地进行绿化,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明确绿化责任,限期绿化。
哈市过去与绿化相关的法规,适用范围基本都是哈市市区。为了使小城镇的绿化工作尽快赶上城市整体绿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条例》首次把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哈尔滨所辖的所有建制镇,提出了“扩大绿化范围,实施绿化到镇”的原则。
新《条例》要求“对城市各类绿地实施绿线管制”。这是哈市首次提出城市绿线的概念。绿线又叫做绿化控制线,它分为实施线和控制线。实施线是指现有绿地的界线,控制线是指已经规划但尚未建成的绿地的界线。绿线是为了保护绿化带而设立的。它的划定,从小的意义上说,使人们对绿化带有了具体的概念,不会轻易地“入侵”和破坏绿化带;从大的意义上说,它使哈尔滨向国际化的文化、生态城市更迈近了一步。新《条例》规定:城市绿线由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过去在实施城市建设时,绿化也是被纳入城市规划之列的。但绿化的面积、比例都没有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在实施过程中就很难得到保证。新《条例》颁布实施以后,绿地面积和在哈市城市建设中的比例将被固定下来。新《条例》规定,城市建设要执行严格的绿化比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安排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以下标准:新开发建设的居住区,绿化用地比例不得低于30%;旧城改造建设的居民区,绿化用地比例不得低于25%,医院、学校、机关团体等地,绿化用地比例不得低于35%;工业企业、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地,绿化用地比例不得低于20%;新建城市主干道的绿化用地比例不得低于20%,次干道不得低于15%。
新《条例》对植树造林提出了新的规定: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植树3株至5株。对11周岁至17周岁的青少年,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就近参加绿化劳动。因特殊情况按规定承担义务植树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交纳绿化费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绿化。
据了解,新《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将在5月左右开始实施。
责任编辑:李逢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