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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药不懂药买药按习惯 哈尔滨药店急需执业药师
2004-04-19 07:10:3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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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4月19日电 国家在4月1日颁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所有药品经营企业2004年底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执业药师,市民到药店里买药,药师要给予相关的指导。据今天出版的生活报报道,14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哈尔滨市零售药店能够主动为消费者买药“把关”的执业药师寥寥无几,而消费者大都是按照用药习惯去买药。
 
    近日,市民刘女士生活报反映,11日,她拿着医生开的治疗感冒的处方,到哈市道堕区中央大街上的一家药店买中药饮片,驻店的执业药师在审核她的处方时发现,处方中写有中药材“细辛”10克,而这味药在一般口服药中最多只能使用3克。执业药师让陈女士找医生询问此事。刘女士表示,如果这家药店没有执业药师的话,她很可能就吃错药了。
 
  14日14时许,记者走访了哈市八家不同规模的药店。在动力区锅炉厂附近的一家药店内,记者佯装感冒发烧,想找药店的执业药师指导用药,但服务台小姐告诉记者:“执业药师?我家没有。”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安乐街上的一家药店,一女售药员说:“药师没有,某牌子的感冒药和消炎药比较见效。”
 
    记者随后走访了和平路、革新街、松花江街上的六家药店,结果只有二家药店内有执业药师,其余的四家药店均无执业药师。
 
    与此同时,记者在几家药店门外,对五六位买药出来的市民进行了调查,被调查者表示,从未找过药师咨询,他们都是根据自己的用药习惯购药。
 
    有关业内人士说,执业药师不仅有丰富的经验,而且掌握最新的药品信息和有关法律、法规,服务也更为专业化,可以避免百姓在自我用药治疗疾病方面存在隐患。只是人们习惯了“有病找医生”,致使执业药师的社会地位和技术价值还没有得到社会的承认。
 
    据药监部门介绍,目前哈市允许一些具有药师资格人员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店中代行执业药师的职能。按照国家规定,到今年底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就是每个药店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执业药师,没有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将被淘汰。

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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