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25日电 从4月23日起,新进入哈工程大学的人员将“落户”该校人事代理工作站,这标志着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人事代理制度将在我省高校建立并实施。
据介绍,黑龙江省人才中心哈尔滨工程大学人事代理工作站设在校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承办该校代理人员合同鉴证、人才招聘、档案管理、接收及调动手续、关系转移等人事代理的各项业务。首批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主要包括新接收进校工作的各类毕业生和调入学校固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含管理)人员和技能型(含工勤)人员。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事代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人事代理人员均实行聘用制,聘期内属于学校正式职工,档案由人事代理工作站管理。人事代理工作站按国家规定征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会统筹基金,并代缴到省人才中心。
哈工程大学的人事代理目前实行新人新办法,学校特殊引进的人才不实行人事代理。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各类配套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哈工程大学人事代理范围将逐步扩大,最终实行包括现有在编教职工的全员聘用制。
高校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标志着我省用人制度的一大转变。把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教职工单位所有变成了聘用合同关系,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重大转变,对实现人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提供了可能,对促进人才流动,更好地吸引、使用人才,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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