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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保春耕 尚志法院简化程序审理涉农案件
2004-04-29 20:05: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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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4月29日电(孙慧咏 记者 雷蕾)近日,尚志法院依法简化程序,快审快结,仅用5天时间便审结了一起因离婚后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判决不服而提起的再审案件。

    马延乡荣安村村民张某与董某原是夫妻关系,2003年12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后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董某诉至法院,要求平分夫妻共有的58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当事人举证的村委会证明及土地登记表,法院判决将其中27亩交由董某经营。判决生效后,张某不服,认为法院判决分割的土地权益中,有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之共同生活男方父母的份额,如此分割不公平,提起申诉。

    近日,尚志法院再审此案时,考虑到农村春耕时节的到来,如按普通程序给予双方当事人举证期限,期满后再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必然错过春耕时机,而且有可能出现双方当事人抢种耕地引起争执,造成更大的损失。办案人员为缩短举证期限,主动到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对当年的二轮土地承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当年土地承包及开荒等事实知情的村民进行走访。经过三天的细致调查,办案人查清这58亩土地中确实包括了男方父母在第一轮土地承包中分得的面积,还包括后来家庭成员共同开发的荒地面积。据此,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将承包荣安村的58亩耕地中17亩(3块地)交由董某经营。此案从再审立案到调解结束仅用了5天时间。

    对于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十分满意,其所在村领导也交口称好。他们一致认为:法院这样调解案件,不但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尤其是离婚当事人矛盾的激化、也确保了不务农时、又节省了当事人打官司的时间和费用,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为促进春耕生产,给农民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针对农村耕地纠纷,尚志法院日前特别对涉农案件制定了多项便民措施,依法简化程序,快审快结。

责任编辑:李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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