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5月11日电(秦雷 记者 雷蕾)为了8万元钱,刘秀春伙同弟弟刘秀清及任福生,将视几人为朋友的黑龙江省检察院干部于洪瑞(化名)杀害。在另外两人被捕后,他潜逃10年之久,并在外地娶妻生子做起了生意。3日,哈尔滨市道外警方在河北省沧洲市将其抓获。
10年前,刘秀春、刘秀清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经别人介绍认识了在哈市某政法单位工作的干警刘涛(化名)和省检察院干部于洪瑞(化名)。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几人成了私交深厚的朋友。刘秀春哥俩了解到于洪瑞在省检察院担任出纳,手头并不阔绰的两人打起了于洪瑞的主意。
1994年10月10日,于洪瑞找到刘秀清说,第二天中午用一下刘秀清的车,去银行给单位取8万元现金。11日晨,刘秀清找到二哥刘秀春及同在万宝镇居住的任福生,说他曾找一个人办理过钱财上的事,但那个人太黑了,想让两人帮忙把这个人杀死。三人一拍即合,三人一商量,如果有一支枪的话,办事会更稳妥一些。于是刘秀清谎称有几个朋友想去打靶为由将在哈市某政法单位工作的干警刘涛的“六四”式手枪及11发子弹借来。10月11日14时许,于洪瑞和刘秀清二人一同来到原太平区某信用社取了8万元现金。这时刘秀清以回家取东西、于洪瑞拿钱在车内不安全为由将其骗到租住房内。随后按计划,刘秀清三人当场将于洪瑞用手枪打死。杀完人后,刘秀清将枪还了回去,并于当晚将尸体埋在了野地里。随后,三人将钱分赃。刘秀清给了任福生4000元,给了刘秀春1万元,其余的刘秀清自己挥霍。
案发后,于洪瑞的家属报了警。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发现刘秀清是与被害人最后接触的人,极为可疑,但苦于没有证据,民警只能在外围开展调查。
1995年5月26日,任福生因其他犯罪行为,被道外分局缉捕归案。在对其突审的过程中,其交待了杀害于洪瑞、抢劫8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民警挖出了于洪瑞的尸体,认定了枪伤系刘涛手枪所为,依法对其严肃查处。随后,道外分局刑侦大队迅速出击,将刘秀清抓获,但此时,刘秀春已抛妻弃子外逃。
10年间,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对刘秀春的追捕。2004年4月9日,民警得到线索,刘秀春在河北省沧洲市出现。4月28日,民警赶赴沧州实施抓捕,经过5天5夜的寻觅,终于在河北省沧洲市荣观屯将刘秀春抓获。此时的刘秀春已在此地娶妻,并生下一个7岁的孩子,开砂厂做上了生意。
经审讯,刘秀春对伙同其弟弟刘秀清等三人密谋后杀害于洪瑞、抢劫8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