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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林重组有进展 证监会豁免控股股东履行收购义务
2004-05-17 07: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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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5月17日电 桦林重组有进展,桦林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豁免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ST桦林”股票义务的批复》,豁免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ST桦林今日公告称,公司日前收悉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主要内容如下:鉴于目前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本次股份转让已经取得商务部和黑龙江省国资办批准,公司面临严重的财务危机,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提出后续重组方案,且佳通轮胎准备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等情况。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佳通轮胎由于本次受让后持有公司1510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4.4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今后佳通轮胎若增持*ST桦林股票,必须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以要约方式进行,除非事先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佳通轮胎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若持有*ST桦林股票,视同佳通轮胎持有* S T桦林股票,对此佳通轮胎也必须按上述要求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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