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6日电日前,桦南县人民法院土龙山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因不当追索欠款引发的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谭某与叶某是同村邻居。2003年10月,谭某找叶某催要借给其的2000元钱,叶某称此款连同利息早已还清,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谭某随即点燃事先准备好的香,强行按住叶某的头,让其下跪“起誓”,并辱骂不止,时间长达近1个小时。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采用封建迷信的方式强制叶某下跪“起誓”,并当众对其进行辱骂,主观上故意贬损、侮辱、降低叶某人格和社会评价,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已侵害他人名誉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谭某向原告叶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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