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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矿业集团热费收缴办十人集体贪污 套取热费63万
2004-05-28 05:49:2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东北网5月28日电鸡西市矿业集团热费收缴办公室主任魏晓明伙同陈某等9名收费员集体作案,私自印刷热费票据,私刻单位公章,瞒留热费63万余元。日前,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审理了此案,魏晓明等10名罪犯均被依法判刑。
2003年8月,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鸡西矿业集团房产处热费收缴办公室主任魏晓明和收费员邱某等人有合伙贪污住房供热费的嫌疑。
经查,现年45岁的魏晓明在任热费收缴办公室主任时热衷炒股。炒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他便想到了贪污热费。2001年9月30日,魏乘单位印制住房供热费票据之机,私自多印了50册热费票据,并利用单位需要刻鸡西矿业集团公司热费收缴公章之机,刻了两枚完全一样的热费收缴财务专用章。而后,他将私印的热费收据盖上私刻的公章,分别交给陈晓霞、周晓芳等9名收费员,并告诉她们用这种票据收取的热费不用交到财务部门,后与其平分。2001年10月至2002年期间,陈晓霞等9名收费员接受魏的假住房供热费收费票据共27本,收取热费63.9万元,其中魏分得赃款26.2万元。案发后,魏向检察机关退赃17.8万元。
2004年4月28日,鸡西市鸡冠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晓明已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陈某等9人分别被判处10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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