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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树司法公正形象 损害群众利益的坚决辞退
2004-06-07 05:10:5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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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6月7日电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为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已全面铺开。

    省法院召开“司法公正树形象”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闻风而动,对如何开展好这项活动立即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法院普遍成立了以院长带头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要着重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重解决方便群众诉讼和执行难问题;着重解决申诉和申请再审中存在的问题;着重解决程序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着重解决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重点检查:有无受利益驱动,争案件管辖,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乱立案;多收费、乱收费,司法为民措施不落实;为案件当事人介绍律师收取好处费;诉讼程序不公开、不公平、不透明、不规范;挪用、截留、私分执行款;为谋取私利与拍卖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社会评估机构暗中勾结;为案件当事人出谋划策,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干扰办案;违法办案,案件超审限,被告人被超期羁押;违反法律规定办理减刑、假释;玩忽职守,致使涉案人员自杀、自残、逃脱等问题。

    在这次教育活动中,全省各级法院,还要重点整治行为不规范、不检点、不廉洁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摆活动,做到每一名法官都要自觉进行回顾检查,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凡不主动查摆,一经发现问题的,坚决从严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突出问题,要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案件不查处不放过,该辞退的坚决辞退,该开除的坚决开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送。

    为了确保这次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省法院提出,要求真务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听取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同时,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为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省法院规定了这项活动检查验收的具体标准。

    目前,全省广大法官在“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动员学习中,纷纷表示,在这次教育活动中,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认认真真地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社会上,增强社会公信度,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起来,把法院和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形象树起来。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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