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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美1+1”增高口服液 吃了无效 退款遭拒
2004-06-10 07:12:26 来源: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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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9日电 哈尔滨市17岁的女孩珊珊购买了两个周期的增高药,按照协议珊珊应该增高4厘米,可是,半年过去了,她的个子没有任何变化。9日,销售方对此称,可能是珊珊对药物的吸收慢,让珊珊再等半年。

    9日上午,哈市市民尹女士向记者反映,2003年11月5日,她领着身高157.6厘米的女儿珊珊到远大购物中心“高乐美1+1”增高口服液的销售点(即哈尔滨帮高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该中心给珊珊测量后认为珊珊通过服用增高口服液可以增高,并劝尹女士购买两个周期的增高药,同时承诺可以帮珊珊增高4厘米。尹女士花2844元钱购买了两个周期的增高药,并同商家签订了协议。之后,珊珊天天服用这种口服液,到今年5月,两个周期的药都服完了,珊珊的身高却一点儿也没长。

    记者同尹女士找到已搬迁至辽阳街65号的“高乐美1+1”增高口服液的销售点,尹女士要求全额退款时,遭到一自称姓郑的负责人的拒绝。他说,协议中公司意见栏中已写明,约定的保障期是从2003年11月5日到2004年11月5日,现在距离约定期限还有半年的时间,珊珊没有长个可能是她对药物的吸收慢,再等半年后药物完全吸收就会有效果了。

    记者在协议书中看到,条款中明确写有“对于服用两个周期6个月后,实际身高没有增加的,中心将给予退全部货款。”可是,在客户健康档案的公司意见栏中竟标注着保障期为2003年11月5日至2004年11月5日。对此,黑龙江省启凡律师事务所的郝曙华律师认为,公司意见栏目中的约定只是公司单方面的意见,保障期限应该按照第二页的两个周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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