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6月14日电 中国有句老话叫作安居乐业,顾名思义,有了稳定的住地就有了归属感,劳碌了一天之后有个叫做“家”的地方可以去。然而,随着城市的拓展,稳定的住所成了很多人昨天的记忆,流动的家则成了今天要面对的现实,于是在这个城市里,就有了庞大的租房一族,他们在黎明的星光中,在阑珊的夜幕下,诠释着各自的酸甜苦辣。
农民工:住简陋房,为有更好的家
在哈尔滨香坊区香木街的一间简易平房里,赵英指着不到15平方米的居室说:“我们4个人住,挺挤的,但是房租便宜,3个月才200元钱。我们几个出来打工有几年了,现在虽然挺清苦的,但是以后会好的。”据了解,像赵英这样在哈租房的农民工有很多,其中有80%的人租房时会选择租金比较低的平房或是城乡结合部的楼房,每个月虽然只花80元至300元钱,但也占据了他们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
道外、香坊以及南岗一些平房比较多的地方,都是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地方。
来哈工作人员:找个家,异乡不再陌生
张雨在开发区一家合资企业工作,说起租房子的事颇为感慨,他的家在外地,毕业后来到哈市,刚开始住在宿舍、吃在食堂,时间长了就腻了,于是租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户型。现在有空儿就自己做点儿吃的,周末同事也可以来这里聚会。
据了解,像张雨这样租房的人,有的工作单位在哈市,也有外派驻哈的,因为收入相对稳定,他们通常根据个人生活习惯或喜好来选择租房的方式,有独居的、也有合租的,每月房租因居室面积及地段的不同,一般在350元至800元不等。
学生族:为学习、为自由
想在哈市高校周边租房不容易,价格较高,待租的房子不多。刚刚通过2004年研究生复试的兰小姐近日就面临这样的问题,她想在将要就读的学校旁租个房,可是忙活一个月了也没结果,同样一室一厅的房子,在高校周围的就比非学区的同户型月租金多100元左右,而且还没找到。
据介绍,高校周围的房子之所以紧俏,主要原因就是现在租房子的学生多。某高校大三学生小刘称,自己是个电脑迷,为了玩电脑且不妨碍他人,就搬出宿舍和另一个同学租了房,房租每人每月200元钱。
上班族:为了工作方便
在道里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王先生家住动力,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装修也不错。可是因工作需要,王先生需要经常上夜斑,爱人加班也是常事。他们没有私家车,打车需要一大笔开销。夫妻俩一商量,决定在道里租个房子,这样工作方便。周末回动力住,这样两边跑,生活变得更加有情趣。
学生家长:为了子女就学
“我租这房子还不是为了我女儿!”谈起租房子的事,赵女士一脸无奈。赵女士称,女儿去年考上了某重点中学,但是自己家在南极街附近,孩子上学很不方便。为了女儿的前程,她和丈夫在菜艺街租了一个4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一家三口就搬过来了。赵女士称,这是权宜之计,等女儿上了大学,自己就搬回去住,那才是家。
据了解,哈市重点学校周围出租房价格一直高居不下,其很大原因就是众多的“陪读”家长带动了学校周围的地产热。
另类租房族:图的就是个新鲜
搬家对很多人来说是件令人头痛的事,箱箱柜柜、锅碗瓢盆一大堆,什么都得照顾到。然而,现在一些人却对搬家乐此不疲。做服装生意的李女士就是这样一个人。
29岁的李女士称,自己和丈夫已经在商场打拼了几年了,现在完全有能力买自己的房子,但是,两个人都觉得,在一个地方住久了就没有新鲜感了,与其让一个房子把自己“捆”在一个地方,还不如把钱投到商场中,于是,5年里两个人搬了7次家。不过很多人坦言,自己早晚还是要买房的,誓将搬家进行到底的寥寥无几。
动迁户:临时租房应急
近日,同在一个单位工作的小秦和小张有了共同的话题——租房。两个人一个住道外,一个住香坊,因为两家所在地都要动迁,他们不得不忙着找房子临时居住应急。找中介、看报纸,忙活了几天,终于找到合适的房子举家搬迁。据了解,随着城市的不断改造,很多老城区的居民都经历或将经历这样的临时租房。
房屋租赁管理难度大
众多的承租户、众多的出租人以及形形色色的中介机构组成了庞大的房屋租赁市场。近年来,租房的人越来越多,而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少。据介绍,现在在管理处备案的出租房屋占哈市出租房屋数量的十分之一左右。
伴着房屋租赁市场的壮大,房屋中介这一行当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在低投资、高回报的利诱下,“黑中介”也迅猛发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然而,记者暗访了多家街头房屋中介,无一家要求租赁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
在哈尔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记者了解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然而,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不顾法规的规定,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到街上的中介发个信息,或将出租信息往纸上一抄,张贴到电线杆上、墙壁上,便能把房子租出去,根本不用办理什么手续,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发生经济纠纷后,双方无凭无据,由此产生的租赁纠纷数不胜数。
房屋租赁管理处的宋处长介绍,由于哈尔滨房屋租赁管理处成立不到一年,现在在管理处备案的出租房屋占哈市出租房屋数量的十分之一左右。目前在管理处备案的多是非住宅房屋。老百姓住宅出租大多私下交易,很少到管理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