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日电 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2004年第三阶段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从即日起到本月末,哈市将集中针对目前松花江沿岸城区段存在的管理混乱、卫生脏乱、经营无序等现象及不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以改善松花江沿岸环境质量,提升这一区域的景观品位。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范围东起道外区北二十道街延长线松花江截面,西至何家沟入江口,南起外环北路和顾乡公园,北至太阳岛警备路及两端延长线围合区域。
整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整顿舢舨船、客渡船等水上交通工具,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力度对江上运营和岸边停靠的舢舨船、客渡船进行清理。重新核定船只营运证照,取缔无证无照营运,提高船舶运营质量。对审核后的船舶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和油饰,改善并保持良好的船容船貌。进一步整顿运营线路,规范运营秩序,禁止乱停乱靠和抢客拉客、骗客宰客等违章经营行为。统一设置售票亭,杜绝“小白帽”大喊大叫、广播喊客和超员载客等不文明行为和安全隐患。
二是整顿港用趸船(码头船)及水上浮动设施。对目前松花江南岸设置的防汛、体育、渔政、水文、港务、警备及交通等20多个码头船进行规范,重新审定资格,规定停放位置及停靠方向,粉刷、油饰船容船貌。
三是对围合区内私设乱设的各类牌匾广告灯箱进行清理,不得随意设置商用广告。
四是全面整治各类商贩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南北两岸占用江堤滩涂贩卖风筝、冷饮、玩具和小食品等各类有证商贩,对随意乱摆无照经营的要坚决取缔。对防洪纪念塔广场等处拍照的个体业主,要指定经营地点,规范经营方式,整顿经营形象,改变无序经营现状。
五是彻底整治沿江环境卫生。全面清理滩涂及堤岸上下的垃圾污物,清除水上私设乱设的固定或浮动设施及障碍物。选择适宜位置设置垃圾箱,及时清扫游客遗弃的生活垃圾。
六是清理整顿两岸影响景观的建筑立面装修及装饰物、悬挂物、围墙和地上线路等,按整治规划要求,对两岸建筑物、构筑物、桥体和其他设施进行粉饰并实施灯饰亮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