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7月5日电 记者日前在哈尔滨市王岗镇前兴隆村采访时,发现了一处占地近两千平方米的墓地,墓地里只有两座坟,而墓地两侧则是基本农田。
1日,记者来到王岗镇前兴隆村,在一条公路的右侧,记者突然发现了一处颇为壮观的建筑:四周是水泥围墙,里面是高低错落的树木,前方一部分地带用铁丝网围起来,正门的前方有一个塔式小建筑。记者忙上前观察,正门前的这个塔式小建筑和火葬场里烧纸用的建筑一样,只不过里面没有一点儿纸灰。记者经仔细观察确认,这里是一处建在基本农田中的墓地。墓地的左侧还有一处面积约80平方米的小墓地,和大墓地紧紧相连。
经过记者步测,这个大墓地南北长约35米、东西宽约40米,加上门前用铁丝网围住的地方近400平方米,整个墓地竟占地近2000平方米。小墓地中没有树木,只有一座坟茔;大墓地中全是树木,而且绝大多数是松树,还有榆树、柳树等树种,但记者没有发现坟茔。经过仔细寻找,记者才发现对着大门的最里侧有一个像是坟的土包,上面用砖头压着。
记者找到附近的几位村民向他们了解墓地的来历,他们称这是某某人的,但也不能确定是不是他个人家的,只知道这里的水泥围墙是今年4月份建起的。这里原先是一些散落的小坟包,后来都平掉了,成为基本农田,但几年前被人用铁丝网拦起来成了墓地,今年又用水泥围墙围了起来。
据了解,1998年8月15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在耕地兴建公墓或者设置公益性墓地。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恢复或者建立宗族墓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返迁或者重建已迁移、平毁的坟墓。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建立公墓应当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第十二条规定:殡仪馆和公墓应当由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机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那么,这个墓地是谁建的?又是谁批准的?新闻媒体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