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8日电(李雪 记者 雷蕾)黑龙江省统计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2003年,黑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女性就业领域,落实女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政策,女性就业和劳动保障状况明显改善。
女性就业和再就业人数增加
2003年,黑龙江省全社会女性就业人员661.7万人,比上年增加74.5万人;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278.5万人,增加21.5万人。
女性职工职业素质提高
2003年,黑龙江省女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2.7万人,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7.4%,与上年持平;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6万人,比上年多0.6万人,占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7.5%。各类技工学校共招收15274名学生,其中女生8400名,占招生总数的55%。
女性职工劳动保护条件进一步改善
2003年,黑龙江省执行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的企业比重达到了72%,比上年提高37.4个百分点;执行了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规定的企业达到96%,比上年提高59.9个百分点;受理了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案件42件,比上年增加7件;查处违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案件9件,有力地保障了女职工劳动中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女职工各项劳动保险覆盖面扩大
2003年,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覆盖率71.8%,比上年增加1.5个百分点;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46.2%,比上年增加4.8个百分点。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分别为184.8万人、111.7万人和170.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2万人、13.7万人和1.9万人。
就业和工伤保险等问题仍很突出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比重大,下岗女职工人数多,行业相对集中。2003年,黑龙江省城镇女性登记失业人员17.8万人,比上年增加5万人。女性职工生育、工伤保险也呈下降趋势。2003年,黑龙江省女性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32.7万人,比上年减少3.1万人;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57.3万人,减少7万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只有46.2%。
黑龙江省统计局和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出,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拓宽女性职工的社会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