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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火车偷大豆 “飞虎队”十三成员被判刑
2004-07-09 06:00:5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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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9日电 6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个专门在铁路上实施犯罪的盗窃团伙,13名“飞虎队”成员分别以盗窃罪和窝藏赃物罪被判处7个月至6年有期徒刑。
   
  2003年12月13日,家住汤原县的王某给同乡张某打电话说,自己最近找到了一条“发财之路”:偷盗运货火车上的大豆,再去农贸交易市场卖掉,赚钱非常容易,又不容易被抓到。张某正赶上手头比较紧,就答应了王某的“邀请”。张某后来又联系到了自己的弟弟等人。

  当日下午,王某先带两个人来到佳木斯火车站,找到了他事先已经“侦察”好的由佳木斯开往南岔方向、运输大豆的火车,并进入车厢,藏在盖大豆的布底下。同时,张某和另外几个人带着苫布、手电筒、编织袋等工具,开着一辆农用车,去约定好的绥佳线345公里处“守车待豆”。火车开车后,王某用手机通知了张某,张某带人将事先准备好的长约10米、宽约5米的苫布铺在铁路沿线,准备接从车上推下的大豆。王某等也将大豆一袋袋搬到车厢门口,摞起来,以便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最多的大豆推到车下。当日23时许,火车驶到他们约定的地点,王某用手机给张某打了电话,说火车已经到了。张某用手电筒朝车上晃了几下,给王某发信号。王某等人看见信号后,将20麻袋大豆推下车。车下的张某等人将散落在苫布上的大豆装进编织袋,用农用车运到同伙家的院里。
   
  12月16日,佳木斯警方接到举报,有人在火车上盗窃大豆,并可能去香兰铁路货场销赃,就派人守候。当日下午,当王某等人将盗窃的大豆运到香兰铁路货场准备销赃时,被守候在那里的警察当场抓获。
  □ 权伍琦  石 英  王松岩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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