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7月16日电 为能给他人多发放贷款,商某利用职务之便私刻名章骗取贷款。然而贷款人将钱挥霍,无力偿还,商某的犯罪行径被揭发。7月2日,商某和姜某分别因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7年。
商某是阿城市某信用站的信用员。2001年2月至4月,阿城市矿山村农民姜某等三人找到商某,要求多贷款。商某分别与姜某等三人预谋私刻同村其他村民的名章,以他人名义冒领贷款。商某利用职务之便共发放贷款12万元。
贷款到期后,商某多次催讨,但三人都百般推托不予偿还。7月2日,姜某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商某因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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