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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难进户 赔偿金在“研究” 开发商违约为何难索赔
2004-07-27 13:18:0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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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7日电 哈尔滨市民侯辉(化名)在南岗区保健路附近的大众嘉园买了两套商服用房及两个车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交房开发商须按日向买房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是,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日期5个多月后才通知侯先生进户,此时交付的房子与车库仍因种种问题无法使用。对于逾期交房的原因,售楼中心认为主要是由于侯先生不够“积极主动”,至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开发公司还需“研究”后再说。

    逾期5个月仍难进户

    据侯先生介绍,2003年,他和朋友金先生看中了位于哈市南岗区保健路上由黑龙江大众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大众嘉园小区,二人决定在这里投资买几套房子。其中,侯先生花90多万元购买了该小区两套商服用房和两个车库。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当在2003年12月8日之前,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买房人使用;逾期交房,开发商须按日向买房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但是,眼看着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售楼处却迟迟没有通知二人进户。侯先生多次前往查看及打电话询问,对方均表示房子还没有收拾好。

    2004年5月初,大众嘉园售楼中心终于通知二人进户。5月10日,侯先生和朋友满心欢喜地来到该小区,交清了物业费和包烧费准备进户。但当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领着他们验房时,侯先生的心凉了半截:2号楼2号商服用房的地下室,仍与其他商服用房相通,卫生间还有漏水现象;3号楼1号商服用房墙皮脱落,室内还有许多因被施工队占用过而留下的垃圾没有清理;5号楼1、2号车库均出现墙面潮湿长毛的问题,尤其是两个车库门前竟然都没有修缓坡,从地面到车库门前的水泥台足有20厘米左右的落差,车辆无法入库。拖了这么久才通知进户,房子却仍然有这么多问题,侯先生忍无可忍,当即拒绝在验房单上签字,并要求物业公司退还所交的进户费,通知开发商给予整改。

    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侯先生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该小区售楼中心的负责人告诉他,公司需要研究,然后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就一直没了音信。

    逾期赔偿需“研究”

    7月15日,侯先生接到大众嘉园售楼中心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称房子的问题都已经解决,请他验房。

    19日下午,记者随侯先生来到大众嘉园售楼中心,一位销售主管杨女士接待了侯先生。据她介绍,该小区的大部分住户于2003年12月28日便开始陆续入住了。侯先生的房子当时确实是没有完工,直到今年5月份房子收拾好他们就马上通知了侯先生前来看房。对于逾期交房的赔偿问题,杨女士表示这一违约条款确实有,但是具体如何处理还要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在电话联系了售楼中心的高经理后,杨女士告诉记者,高经理正在开会,“明后天”经理会找侯先生探讨一下这件事的解决办法。

    随后,记者随侯先生来到大众嘉园物业管理处。物业公司孙经理表示,对于侯先生5月10日验房时提出的问题他们十分重视,已经用书面的形式通知了开发公司。在侯先生购买的车库门前记者看到,水泥缓坡已经修好,室内的墙面上仍可见返潮长毛留下的痕迹,空气中有一股发霉的味道。但是,当侯先生要看自己买的商服用房时,物业公司表示开发公司还没有把钥匙给他们。记者看到,3号楼1号商服用房大门紧锁,玻璃门边缘有许多铁锈样的污渍。在房间里,还堆着十来桶涂料以及刷子、油漆等物品。

    究竟是谁“不积极”?

    20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找到了大众嘉园售楼中心的高经理。对于侯先生的房子迟迟不能进户的原因,高经理表示她只是掌控大局,具体的细节问题她并不清楚。但同时她认为,主要还是侯先生自己对此不够积极主动。如果侯先生真的着急,勤盯着点,房子早就收拾好了。对于侯先生提出的按合同索赔的问题,高经理表示,这事可以慢慢商量解决,因为公司的各方面负责人总是很难凑到一起,因此还没有研究此事。

    22日下午,侯先生仍然没有得到开发公司的消息,便打电话到大众嘉园售楼中心询问事情的进展,对方仍然告诉他“等消息”。26日,侯先生打电话告诉记者,黑龙江大众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依然没有和他联系。他表示,当初他看中了这里临街的商服用房和车库的投资价值,才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现在已经过去7个多月了,该小区的有些商铺已经营业,可自己投资近百万元购置的房子却仍被开发商拖着无法进户,让他十分焦急。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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