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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新政策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多
2004-07-30 07:08:1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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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0日电 黑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了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将享受多项资金和政策优惠。
   
  新政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安置政策,对于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办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之日起,三年内免交各种服务费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三年内免交包括工商部门、税务、城管、卫生等多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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