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日电日前,哈尔滨市平房区下岗女工毕淑英和哈市东安厂退休工人李荣华,来到平房区检察院民行科,专程感谢检察官为他们要回了已拖欠6年的工钱,使他们没花一分钱就打赢了一场已被法院判决败诉的官司。
1998年,平房区下岗女工毕淑英和哈市东安厂退休工人李荣华,受哈市松柏实业总公司东安刀具加工厂张某及其儿子的雇佣到该厂工作。工作数月后,张某的儿子以工厂人多钱少、工资不够开为由,拒不给付二人工资。不久,该厂因动迁停止生产。
2001年,毕淑英、李荣华在多次向张某父子索要工资未果后,分别向平房区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父子给付工资。平房区法院以毕淑英、李荣华在既无劳务协议,又无其他证据证实他们与张某父子存在劳务关系为由,一审判决驳回了毕淑英、李荣华的诉讼请求。
2002年的一天,毕淑英在街上遇到了正在进行法制宣传的平房区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当她从检察官口中得知她的案件可以到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时,她激动得哭了。
平房区检察院民行科受理此案后,多次到张某家进行调查。张某及其妻子均承认了自家工厂拖欠李荣华、毕淑英工资的事实。之后,办案人员又通过查账查清了该厂1999年虽没办理营业执照,但仍在进行生产经营的事实。2003年10月,平房区检察院以证实张某父子对其雇佣的工人有给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原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遗漏诉讼主体为由,依法向哈尔滨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哈尔滨市检察院又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将此案发回平房区法院重新审理。
日前,平房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平房区检察院民行科依法出席了再审庭。平房区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撤销原判决,张某给付李荣华、毕淑英劳务费的决定。张某之子对所欠劳务费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