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8月3日电 今天出版的《黑龙江日报》刊登了《黑龙江省行政区域管理沿革》,文章如下:
黑龙江地区自古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早在320多年前,清朝就在此正式设省行使管辖权。而今天的黑龙江省版图则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它像一只美丽的天鹅,在祖国的东北边陲翱翔整整50年了。
新中国成立时,黑龙江地区设有两个省,即以哈尔滨市为省会的松江省和以齐齐哈尔市为省会的黑龙江省。两省的行政区域基本上就是今黑龙江省的行政区域,以松花江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1953年7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松江省所辖哈尔滨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是时,在今黑龙江省境内有两省一市的建制。
随着我国进入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国家经济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因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于1954年6月19日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消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据此,全国所设六个大行政区机构撤消。同时,辽东、辽西两省的建制撤消,合并为辽宁省;松江省建制撤消,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宁夏省建制撤消,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哈尔滨、长春、武汉、广州、西安、重庆等11个中央直辖市,均改为省辖市,其中,哈尔滨市并入黑龙江省建制。
7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第4次扩大会议通过了《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消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具体规划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和热河4省的行政区划。其中黑龙江省管辖5市、3专区,64县,2旗,1矿区,共75个建制单位。全省总面积46.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1/20。全省总人口为1180万人。
8月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哈尔滨召开干部大会,宣告新的黑龙江省正式成立。在干部大会上,首任省委书记欧阳钦发表讲话。同日,与《松江日报》合并后的新版《黑龙江日报》发表了题为《团结一致奋勇前进》的社论,祝贺新的黑龙江省成立。
8月1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由36名委员组成,其中,欧阳钦、韩光、强晓初、冯纪新、王一伦、杨易辰、李剑白、陈雷、于杰、于林等10人为常务委员,欧阳钦为书记,韩光、强晓初、冯纪新、王一伦为副书记。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3次会议正式批准韩光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席,杨易辰、李延禄、于天放、于杰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8月15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和东北行政委员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将原黑龙江省所辖的白城、洮南、安广、大赉、镇赉、开通、瞻榆等7县正式移交吉林省领导。此后,除1969年7月至1979年6月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所辖的呼伦贝尔盟及其2市、12旗,曾划归黑龙江省领导外,黑龙江省的管辖区域一直未再变动。
黑龙江省成立5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全省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黑龙江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造了辉煌的业绩,为支援全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为保卫祖国的边疆,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当前,全省人民正在为实现省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宏伟目标继续奋斗。黑龙江省将迎来一个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