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5日电肇东市师范学校原会计张广友,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作假账的方法,先后两次从本单位骗走20万元钱。日前,张广友被肇东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现年52岁的张广友原是肇东市师范学校会计。1998年至2002年初,张广友在任该校会计期间,在办理转账入账的手续过程中,将绥化市财政局和肇东市财政局退给肇东市师范学校的20万元钱采取作假账的方法,将此款转入其他账户。
2002年1月24日,张广友私自持单位印鉴购买了现金支票,将此款支出,并以个人名义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肇东分行储蓄专柜,此款后被张广友取出据为己有。
经人检举,2004年5月肇东市人民检察院以张广友涉嫌贪污罪被提起公诉。
日前,张广友被肇东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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