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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图纸施工阳台塌落三死三伤
2004-08-05 13:41:17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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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8月5日电 哈尔滨市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了省某单位扩建住宅楼的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了胡某、刘某,但二人未按图纸施工,以六楼的雨篷板作为七楼的阳台底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致使七楼一户居民在改装阳台时,阳台突然坠落,造成三人死亡三人受伤。日前,胡某、刘某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1994年初,省某单位打算在哈市香坊区珠江路一处6层职工住宅楼上扩建一层。1994年10月26日,该单位与哈市一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扩建工程的施工协议,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张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非公司人员胡某承建。1996年3月,胡某找来朋友刘某开始组织施工,委托单位也派出臧某作为现场施工代表。在施工中,胡某、刘某未按图纸施工,擅自用六楼的雨篷板作为七楼的阳台底板。工程完工后,未经过质量验收就交付使用了。

    2003年7月23日上午,住在该楼七楼的房主赵某雇人为自家阳台安装保温层和塑钢窗。施工中,阳台突然坠落,致使正在作业的三人摔死,三人摔伤。

    经过哈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证实赵某家阳台底板系采用原六层楼钢筋混凝土的雨篷板,承载力严重不足,阳台整体塌落是由阳台钢筋混凝土底板承载能力严重不足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刘某在建筑施工中,违反国家规定,不按图纸施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已经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臧某作为建设单位现场施工代表,未尽监督职责,也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故判决胡某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10万元;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10万元;臧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处罚金10万元。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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