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通河县6户农民种了假进口番茄 种子公司被判赔3万元
2004-08-12 17:08:4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8月12日电(贾晋璇 记者雷蕾)由于被虚假广告蒙骗,通河县新安村的六户贫困农民所种植的7.3亩大棚番茄产出后无人问津,最后只得都倒入粪池内,上万元的投入化为泡影。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此案,为损失惨重的农民讨回了三万元的损失。

    通河县新安村村民李凤江、寇军等六人因是特困户,在政府扶贫工程中每人分得了1亩半的免费塑料大棚,用于他们脱贫致富。2002年1月,新安村委会收到一份黑龙江省讷河市某种业公司邮寄的广告宣传资料,广告上介绍了该公司开发代理的多种新、奇、特良种,其中标有子禾牌美国“香蕉”番茄、“紫洋梨”番茄种子的介绍和鲜活生动的图片吸引了李凤江等人的注意。

    李凤军等六人回家后同家人商量后,认为这两种子番茄产量高,品质好,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决定购买这两种番茄种子进行培育。第二天他们就将钱汇到了讷河这家种子公司。不久,这家公司将种子就邮到了农民的手中。

    2002年一开春,李凤江等人将种子先在温室里精心育苗,苗成后将它们定植在塑料大棚里。六月底,果实进入了成熟期,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长成的果实与种子公司广告资料介绍的完全不符:“香蕉”番茄果实的样式多种多样,但没有广告资料所展示的样式,果实里面是空的;“紫洋梨”虽样式一致,但颜色与广告的完全不同,根本没有紫颜色,如同病态。尝一口,又酸又涩,与广告所称“甜味香浓”相差甚远。投放市场销售根本无人问津,一分不值。

    2002年7月末,李凤军、寇军代表六户农民将种子公司告上了通河县法院。由于种子公司对法庭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此案后经省高院指定,由通河县法院审理。

    2003年10月,通河法院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法庭上,这家种子公司承认,这两个番茄品种是种子公司自己命名的,也不是从美国引进的,目前在国内市场上也没有这样的品种,亩产量也达不到广告上所标明的产量。

    法院认为,该种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原告,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告该种子公司所推广的种子质量低劣给原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应予赔偿。通河法院判决被告讷河某种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凤江等六人5.3万元。

    判后种子公司不服,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意见,种子公司一次性给付李凤江、寇军等六户农民3万元。并当庭送达了调解书。

    事后,种子公司只给付了1.5万元,另一半的赔偿款以种种理由,托着不给。直至8月5日,六户农民才拿到了剩余的1.5万元。

责任编辑:刘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