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贾晋璇 庞永葆 王笑宇)通河县新安村6户农民被虚假广告蒙骗,种植7.3亩大棚番茄产出后变成烂番茄损失万元投资。日前,市法院调解审结此案,为受损失农民讨回3万元。
据悉,通河县新安村村民李凤江、寇军等6人是特困户,在政府扶贫工程中每人分得1亩半免费塑料大棚。2002年1月,讷河市某种业公司邮寄广告宣传资料,称该公司开发代理的子禾牌美国“香蕉”番茄、“紫洋梨”番茄种子质优价廉,李凤江等人就将钱汇到该公司购买了番茄种子。
2002年开春,李凤江等人先将种子在温室里育苗,苗成后定植在塑料大棚里。到6月底,长成的果实与种子公司广告资料介绍的完全不符,长成的“紫洋梨”颜色与广告说的完全不同,根本没有紫颜色,口味又酸又涩,不是所说的“甜味香浓”。沉甸甸的番茄相继烂掉,农民们只得忍痛将它们倒入粪池。灾情发生后,农民曾多次与种子公司联系,但种子公司始终拒绝农民的赔偿请求。2002年7月末,李凤军、寇军代表6户农民将种子公司告上了通河县法院。
2003年10月,通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家种子公司在法庭上承认两个番茄品种并不是从美国引进的,是自己命名的。目前在国内市场上也没有这样的品种,亩产量也达不到广告上所标明的产量。法院认定这家种子公司没有从事种子进口贸易的许可,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农民,所销售的种子属假种子,判决讷河某种业公司赔偿李凤江等六人5.3万元。判后种子公司不服上诉至市法院,市法院开庭进行调解,最终种子公司一次性给付李凤江、寇军等6户农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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