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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安机关狠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八股歪风”
2004-08-18 15:53:4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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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8日电 (李发 记者 雷蕾) 今天,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正警风、树形象,深化“两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公安队伍中开展以狠刹“八股歪风”为主要内容的“正警风、树形象”活动。

    针对黑龙江省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将重点刹住以下“八股歪风”:

    一是坚决刹住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歪风。县以上公安机关党委成员,要严格按“承诺”办事,对跑官要官的,要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跟踪考察,暂缓或慎重使用;对买官卖官的,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坚决刹住赌博、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等违反“五条禁令”的歪风。今后一经发现违反“五条禁令”及“两禁止”的行为,要坚决按规定严肃查处。姑息迁就的,要给予主要领导纪律处分。

    三是坚决刹住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歪风。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乱收费、滥罚款、到企业吃拿卡要等侵犯企业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一些基层单位赊欠账吃饭的,要立即想办法返还。凡因单位欠吃喝账引起上访告状情节严重的,本级领导要予以免职。

    四是坚决刹住粗暴执法、侵犯人权、刑讯逼供的歪风。要教育民警不断增强尊重人权的观念及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克服重尽快破案、轻依法办案的倾向,确保不发生刑讯逼供等问题,保证群众合法权益及执法相对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今后,凡发生被传唤、盘问及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除追究当事人的纪律、刑事责任外,本级领导要予以撤职,并追究上一级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上一级领导要引咎辞职或予以免职。

    五是坚决刹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歪风。要坚决纠正受利益驱动、受人情关系驱动执法办案的倾向,坚决克服以罚代处、越权办案以及偏袒一方、显失公正的违法办案问题,尤其是要强化监督措施,健全监督机制,防止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现象发生,确保广大民警公正、严格执法。

    六是坚决刹住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歪风。 在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用反面典型教育民警拒腐防变,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七是坚决刹住服务作风不端、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工作不作为的歪风。要教育民警增强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坚决纠正部分民警中仍然存在的服务作风不端以及“冷横硬推”、有令不行、有警不出、工作失职、不作为的问题。今后,凡因工作失职、不作为造成恶劣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八是坚决刹住贪图安逸、吃喝玩乐、无所事事、不思进取的歪风。对民警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工作推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缺乏热情,出工不出力;有的不思工作,沉迷于玩乐之中。对这样的人要重点进行教育或分离培训,限期改正。经教育培训仍不改的,要予以调离或辞退。

    会议还要求,对公安领导干部和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纵容。对去年全省开展“两风”建设之后发生的要从严,对近期顶风上和今后再发生的,无论情节轻重,更要从重从快查处。同时,对包庇、袒护下属,“压事、平事”的领导干部,也要严肃处理。今后哪个地方再发生公安领导干部和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不仅要追究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本单位队伍建设职能部门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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