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3年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关于200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0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黑龙江省200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200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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