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9月1日电 日前,哈尔滨市财政局修改《哈尔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记者采访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
办创业项目 无须反担保
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从根本上降低贷款风险,促进创业培训、个人信用与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机结合,对下岗失业人员在创业起步阶段能够积极参加创业培训,独立编制创业计划书,对创业项目可行性、贷款必要性能够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并经培训机构专家为其出具推荐书的,财政、劳动、经办银行等部门确认后,可直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免除其他反担保措施。
市财政局再次降低合伙经营的反担保门槛,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的,只要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在反担保风险控制额不超过贷款额30%的前提下,允许一个符合条件的反担保人为其合伙经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吸纳下岗者 财政给贴息
据规定,对当年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银行开展此项业务发生的呆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对开办上述业务的经办银行,市财政按实际发放金额的0.5%给予手续费补助。
开设“直通车” 服务进社区
市财政局、市商业银行等部门再出新举措,将开设到社区直接审批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直通车”,并设立“直通车”联系电话。申请相对集中的偏远地区下岗失业人员可以不出社区,只要拨通“直通车”电话,“直通车”将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审批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