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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摩的”——城市交通的“怪胎”
2004-09-06 14:26:2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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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9月6日电 一个时期以来,穿梭在哈尔滨市大街小巷的“黑摩的”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顽疾。这些“黑摩的”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没活儿的时候聚在街头巷尾,揽生意等活儿;一旦有了生意,在街路上飞驰,无论路上有多少车,“黑摩的”见缝插针,在拥挤的机动车中游弋,快车道上没有路,就上人行道行驶;一旦交通违章被发现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黑摩的”加快速度,逃之夭夭,不要说乘客,就连交通警察也难找其踪影。“黑摩的”已经成为我们这个城市交通的“怪胎”。

    “黑摩的”,频频肇事惹祸端

    家住双城市朝阳乡的谢文军今年2月份花1000元钱买了一辆港田三轮车,没有驾驶证的他驾驶无牌照的车进行非法营运。5月19日,谢文军驾车行至道外区滨江街4号对面路段时,由于前面车辆较多,不甘排队的谢文军将车开上右边的非机动车道,将一名小学生撞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警部门处以谢文军行政拘留15天,针对他无证驾车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无牌照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合并处罚2200元。谢文军由此成为哈市按新标准执罚以来罚款数额最高的第一人。

    前不久,在动力区植物园门前,一辆摩托车后座超员载着两人,超速行驶与一辆小货车相撞,造成驾驶员和后座第一人当场死亡,后座第二人受重伤的惨祸。据调查,事发时,这辆摩托车沿哈平路由南向北行至植物园门前时,与同方向行驶的福田牌小轿车后部相撞。

    “黑摩的”,难以根治的顽症

    记者在市交警支队有关部门获悉这样一组数字,目前我市无驾驶证、无摩托车牌照的占总数的70%以上,而上路拉脚的为总数80%左右。港田车几乎100%无证照驾驶,其中郊县进入哈市拉脚摩托车和港田车就达三分之二。今年上半年的一组数字显示,我市摩托车发生事故达5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伤者死者70%为骑摩托车或乘摩托车的人,他们有的不戴头盔,又没有驾驶证,跑的又快,交警又不敢追,而他们什么道都能跑,一旦出事,他自身也非常危险,乘客危险更大。由于交警只限于抓交通违法行为,没有营运执法权,因此抓起来非常费劲,管理难度也非常大,同时由于停止了办理牌照,我们只能采取强硬的处罚办法,但对于这些没有牌照的,我们管起来理不直气不壮。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摩托车只是代步工具,不适于拉客营运,尽管一些下岗职工和残疾人,用港田三轮车拉脚营运已经被一些市民认可,但是,交通管理部门给残疾人用的港田车发牌照,是为了方便残疾人出行,从没有批准下岗职业、残疾人用港田三轮车拉脚营运。市民乘坐“黑摩的”还要考虑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担忧,“黑摩的”没有牌照、即使有牌照的也没上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客的赔偿没有保障,“黑摩的”甚至一跑了之,连人也找不到。

    “黑摩的”,盼着有合法身份

    记者近日在市区内的主要路口处采访了许多摩托车车主,其中港田三轮车专门从事拉脚经营。在道里区通江街夜市出口处,每天晚上聚集着10多台“黑摩的”,有两轮摩托车,大部分是港田三轮车。记者采访了一位看似下岗职业的车主。他说,他和妻子都是下岗职工,生活相当困难,一家三口为了维持生活,他借钱买了一辆港田车,加入了摩托车拉脚的行列。他说:我们这行大多数人都跟我的情况差不多,打工没人要,做生意没本钱,只好去拉脚。如果我们有单位的话,工资再低也不愿出来风吹日晒。我们也想规规矩矩守法经营,可是现在摩托车不给办牌照,我们只能偷偷摸摸地干。

    在大发市场附近的二手摩托车销售市场,一位卖车的车主对记者说,这台车花5000元买的,才跑了8000公里,车没咋地,,主要是没牌照,拉脚的活儿也不太好干,只好决定把车卖了。

    “黑摩的”,为啥越抓越多?

    有关部门曾经整治过“黑摩的”,我市也出台了不再办理摩托车牌照的规定,可“黑摩的”越来越多,这是为什么?

    记者在我市康安路摩托车销售市场找到了答案。记者在这里看到,这是我市最大的摩托车市场,附近至少有200多家摩托车经销店铺。在东北亚摩托车销售中心门前,一位男士正在欣赏刚刚花3250元钱买到手的新摩托车。在东北亚摩托车销售中心,前来看车的人川流不息,有的在问价,有的在看车。一卖车的年轻人对记者说,我们这个大厅里有许多家,最近不知什么原因,买车人逐渐多了起来。在其他几家进行调查时,情况也大同小异。在康安桥下的摩托车交易市场,聚集了近千台摩托车主在这里卖车,虽然生意不是太兴隆,但也有成交者,据市场里卖车的说,这里是东北最大的摩托车二手交易市场。

    一方面是全市不再办理摩托车牌照,另一方面摩托车市场销售火热,尽管买车的人中有许多不是为了拉客经营,其中也有部分郊区的农民,但是其中不乏买车为了拉脚者,摩托车市场的“入口”敞开着,“出口”已经关闭,结果必然是大量的“黑摩的”和无证的摩托车流入市场,“黑摩的”队伍也就自然不断的扩大。

    “黑摩的”的危害不必多言,要从根本上治理“黑摩的”,有关部门应当堵住摩托车的入口,禁止在市里进行摩托车的销售和二手市场销售;对现有的从事经营的摩托车规范或者取缔,才可能根治城市交通的“怪胎”。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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