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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已婚偏与他结婚 举报人涉嫌重婚罪
2004-09-06 14:42:0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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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9月6日电 到公安机关举报丈夫与其结婚前已有妻子儿女,涉嫌重婚罪。公安机关经查发现,举报人婚前就知丈夫已婚,因此也涉嫌重婚罪。

    去年6月23日,苏某到哈市道里公安分局报案称,1998年10月30日,她在道里区新农镇政府同肇源县人于某登记结婚。两年后,她发现于在肇源县早已有妻子儿女,便在2000年同于离婚。

    据苏讲,1996年她在肇源县一饭店打工时与当时已41岁的于某相识,不久两人同居。当时于称自己独身并提出要和她结婚,而且还拿出证明其单身的户口、婚姻状况证明等,苏便同意与于结婚。婚后,她发现于总往肇源县打电话,便记住于所打的电话,并随后拨打了该电话,才知道于在肇源县已有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苏说,结婚前她曾提出要去于家,但于总以她是农村人、怕其父母不同意为由而不让她去。2000年得知于有妻室后,苏同于离婚。苏举报时出具的证明于重婚的证据有:苏和于结婚登记申请书;苏和于结婚证复印件;于的“未婚证明”;于所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材料;肇源县民政局于2003年出具的于未曾离婚的证明。

    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她人再次登记结婚,涉嫌重婚罪。今年8月2日,道里公安分局将于在其肇源县家中抓获,于承认他与苏结婚时所出具的单身户口与婚姻状况证明等手续都是假的,至今他仍未与妻子离婚。后经核实,苏同于离婚后二人仍继续同居一年。最终,苏亦承认她在结婚前就知道于有妻室。苏明知他人已婚与其登记结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重婚罪。8月9日,苏因涉嫌重婚罪被刑事拘留。

    近日,道里区检察院将对苏和于涉嫌重婚罪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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