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旧)科技·卫生
搜 索
黑龙江要确保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 千方百计保证义务教育投入
2004-09-07 09:25: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9月7日电 记者从6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确保免征农业税试点后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完善“政府办学、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黑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千方百计保证义务教育投入。

    据介绍,全部免征农业税后,农村义务教育由县级政府负责。为此,《意见》明确要求,县级政府要用好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大教育投放力度,确保教育投入不低于免征前水平并逐步提高。在此基础上,对教育事业费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支出标准安排学校正常运转经费,确保学校校舍的维护、改造和建设,以及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投入。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县级财政统发制度,做到县域内城乡工资项目、标准统一。保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维护学校正常运转。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暂时按中学每生354元(含杂费)/年、小学每生305元(含杂费)/年执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和杂费收入,扣除学校收取的杂费外,财政部门要足额予以保障。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后,杂费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平调、挪用学校学杂费收入。

    今后,市、县政府应积极开辟财源,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优化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同时,增加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投入,并采取资产置换、社会融资、广泛发动各界捐资、减免收费等多种渠道和办法,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2005年基本消灭现存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同时保证改造和新建校舍使用年限达到50年以上。

责任编辑:隋洪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