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9日电 一姓杨的男子在佳木斯市前进区,采取暴力手段抢得一个装有三星A288型手机、黄金项链及身份证等物品的皮包。第二天,杨某用抢来的手机给其女朋友许某的同事李女士发了两条黄色短信,李女士为此事和爱人发生争吵。
李女士下决心要将此人找出来,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她在调取这部手机的通话单时得知,这部手机已经被抢,且是在案发后给她发的短消息。李女士在通话单中还发现了杨某给自己的同事许某打过电话的通话记录。随后,她给许某打了电话,询问她是否认识机主,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她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根据李某提供的情况,确认杨某有重大嫌疑,并查明了他的犯罪事实。杨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许某则因帮助销售赃物被判处6个月拘役。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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