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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黑龙江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全部推开
2004-09-13 16:41:29 来源:中广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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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哈尔滨9月13日消息 黑龙江省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继在双城、讷河、富锦、兰西四个试点县(市)先行进行试点后,现已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推开,这标志着黑龙江省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黑龙江省从6月试点县(市)先行启动到8月底,先行试点县(市)基本完成了机构改革、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改革任务,其他各项改革也在有步骤、有计划推进,为改革试点转入实施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黑龙江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全部推开,将突出抓好三项改革,即乡镇机构改革、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理顺县乡关系,重点是把财权、事权和人权划分清楚,解决工作责任和任务往下推,权力和财力往上移的问题,防止由于基层人员增加造成农民负担反弹问题;精简机构人员,减人、减事、减支,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负担。黑龙江省政府已经决定,将县乡的行政、事业编制上收省统一管理,并做到5年内不增编。同时,继续提倡撤乡并村,整合资源,对于改革中新发生的撤并,省里将继续按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

    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机制改革,目标是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基层政权和组织的正常运转。核心是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全面建立“乡财乡用县监管”和“村财民理乡代管”的管理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政府办学、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主要任务是确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今后,乡和村不再承担教育经费支出,乡镇不设教育行政机构,由县教育部门直接管理,实行中心校长负责制。经费保障实行以县级为主,省市级适当补助的办法,防止向乡、村或学生家长转嫁教育负担,留下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推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师资格准入,竞争上岗,精简超编教师,积极稳妥做好教师分流工作。继续搞好教育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

    黑龙江省要求到年底前,各地要确保完成三项改革任务。同时要统筹安排好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矛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规范涉农收费制度等其他改革。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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