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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挂警示牌
2004-09-16 05:50:2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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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挂警示牌

    省政府将督察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落实

    本报15日讯 今天,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从即日起我省将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彻底解决消防监督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老大难问题。有关部门将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直到其火灾隐患彻底整改。

    据介绍,目前,一些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忽视消防安全、违法经营、违章作业,一些场所的安全防火责任制形同虚设,消防设施严重不足,人为堵塞消防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条件极差。

    为彻底解决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老大难问题,我省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违章改建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等火灾隐患情况进行排查。对重大项目、重点单位开展“会诊式”的检查。凡是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经市、县领导小组批准后,都要以同级地方政府名义在单位醒目的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跟踪督办,直到火灾隐患彻底整改。省政府已经确定对各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将严肃追究其工作责任。

    对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一个不漏地在媒体上公布名单,说明其存在火灾隐患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促使单位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属于立即整改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拒不执行公安消防机构处罚决定的,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及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对重大火灾隐患问题要彻底一次性整治,不能再留死角、留后患。对排查整治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未按时抽查、抽查不细、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必须从严处理。

    □ 本报记者 刘姝媛

责任编辑:李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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