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浩
背景新闻:近日,为纪念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哈市70岁老人阎志圣光荣地被省消协推荐为全国“3.15志愿者”荣誉奖章候选人。
阎志圣,哈市退休高级教师,从1996年开始,他利用自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将自家电话变成了免费咨询热线,积极向消费者传授《消法》知识,主动为消费者解决疑难问题,义务上门为消费者维权打假。8年来,阎志圣替消费者免费打假维权等各类投诉案件324起,代理消费者向法院起诉消费纠纷案件30余起。
三根红肠引导他走上维权路
1994年,阎志圣从哈尔滨某中学退休后,研究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为有了这门知识在今后生活中肯定能派上用场。
1996年5月的一天,老阎到南岗区一家刚开业不久的商场买了三根红肠,回家切开后发现,红肠里藏着长长的一根尼龙丝,用手一拽还越拉越长,老伴劝他把红肠扔了算了,可老阎二话没说当即就返回了商场。果不出老阎所料,售销员说什么也不承认红肠有质量问题,找到经理,经理推说是厂家的问题。见商家与厂家如此推诿,老阎冷静地把《消法》当中的几款条例说了出来,要求商家依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听了老阎的话,商场经理害怕了,连忙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出5分钟的工夫,经理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给老阎赔礼道赚,还赔偿了一兜子的红肠。
三根红肠换回了一兜子的红肠,老阎初次维权大获全胜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左邻右舍,这时老阎才真正感觉到学习《消法》确实管用了。没过多久,邻居李师傅过生日,家人到商场买了一个小肚,没想到切开后却发现有一只苍蝇,怕影响聚餐的气氛,李师傅把带苍蝇的那片小肚喂给了小猫。饭后,李师傅拿着剩下的小肚找到了商店,可因没有了证据,商家当众羞耻了他,引来许多围观者。维权没成,李师傅气病了三天三夜。
李师傅维权失败的事极大地触动了阎志圣,他深深地体会到,仅自己懂法还不行,还要让更多的人学法、用法,这样才能维护更多人的权益。此后,老阎就每天到哈市各区的商场里溜达,遇到商家因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欺骗现象与消费者产生纠纷事件时,他就上前问个究竟,然后用《消法》条款义务帮消费者维权,直至消费者得到合理赔偿,老阎才满意地离开现场。
“维权热线”使他成为义务打假人
俗话说“开弓没有回头箭”,老阎在商场里义务打假时发现,不懂《消法》的消费者实在很多。于是,他便用摘抄的形式把《消法》里常用的条款编成手册,自费复印后,在街头和商场里免费发给消费者们。老阎的这一举动感动了许多过路人,大家明白缘由后,纷纷抢着要这个小册子,有的人还请求他留下联系方式,遇到消费纠纷时以便随时请教他。时间一长,老阎便把自家的电话号码印在了小册子上,打电话咨询维权事宜的人络绎不绝。
提起第一次上门维权案件,老阎兴奋地讲:“那是1997年的冬天,一中年女子在蛋糕店买了一个三层的生日蛋糕,没想到吃到最底层时,发现底座全是绿毛,找到蛋糕店时,店主却不承认是他家卖的,并要求女子出示购物发票,于是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无奈,女子拨通了我家的热线。我来到蛋糕店后,发现店主不满意的是那个中年女子的野蛮态度。听了这话,我便用礼貌的话语和清晰的法律条文说服了店主,最后店主爽快地对消费者给予了赔偿。”这次维权举动,使老阎又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要靠法律维权,不能靠态度蛮横来维权。商家与消费者都是平等的人,如果一味地认为自己有理,而忽略了必要的礼貌和冷静,那么,只会使事态发展越来越严重,把矛盾激化。
几年来,老阎就本着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对待消费者有求必应,有假必打。很快,老阎打假的事迹就传遍了全省各地。
艰难打假30余起官司件件胜诉
8年来,老阎接待消费者咨询电话共计2600余次,提起他帮助调解的案件,老阎介绍:“找我维权打假的人分为三种情况。从投诉人群看,多是一些经济收入较低的工人、农民、下岗人员等;从投诉案件看,多是一些维权经济标的数额较小的案件,小的案件金额仅1.5元钱,最大的案件金额不足两万元;从案件性质看,多是一些复杂、难处理的案件,消费者四处求助无门,无路可走才找到我的。”为了更好地为消费者义务打假,老阎不惜花光自己的退休金,四处奔波,免费为消费者维权。
因为阎志圣经常揭商家的短,使他们蒙受损失,有些商家对他恨之入骨,有的商家扬言要“找人废了他”,挨骂遭袭更是经常事。2001年6月,老阎接到市民郑老太的投诉,称太平某连锁药店欺诈消费者。老阎找到该药店经理,可经理却气焰嚣张地说:“在太平区谁敢来我的药店打假?你这么大岁数了不在家好好享福,跑到我这来整事儿,整死你,你都不知道是谁整的。”老阎听后,并没吃眼前亏,离开药店后立即找到了该药店的上级管理部门,经过查实,该药店经理被停职。对于这样的事,老阎不知经历过多少次。
调解维权不成,帮助消费者上法庭打官司更是老阎的常事。多年来,仅老阎出面代理的消费维权官司就有30余起,并且每起都以胜诉告终,其中最小的案件金额才100元钱。那是在去年的春节过后,一位大学生在南岗某商场花370元买了一个电脑主板,回去使用后发现一个零件坏了,大学生要求商家无偿更换这个坏零件。对于这个价值仅为100元钱的坏零件,商家执意不肯赔偿。老阎出面维权,也碰了钉子。为给消费者讨回个公道,老阎向区法院提出了诉讼,自掏腰包支付了诉讼费100元,好不容易立上案,可庭长却找到老阎,解释说:“目前庭里几十万的官司都在排队等着,根本没有时间处理这件小事。”说完,庭长掏出100元钱,请求老阎把钱交给消费者。可倔强的老阎非要在法庭上讨个公道。几天后,庭长传唤了店主,判店主赔偿消费者100元钱并支付诉讼费用。
打假8年最大回报是一面锦旗
在阎志圣家里,记者看到了经常外出陪伴他的“老伙计”———一台自行车。老阎说这已经是他骑的第三台自行车了,前两台都已经光荣“下岗”了,打假虽然辛苦,可再难他也乐在其中。据他的老伴讲,老阎的退休金是700多元,但每月为了义务维权,要有几百元花在邮费、车费和电话费上,被老阎称之为“奉献金”。为了感谢老阎帮助义务维权,很多人都提出要请他吃顿饭,或者送礼物、送钱给他,但这些都被他拒绝了。不仅如此,一些商家跟他打过交道,慢慢熟悉他了,以致于一看到他去店里就把他往办公室里拉,给他塞红包。老阎说那是对他不理解,他打假的目的不是要把自己变富,而乐在让消费者得到真正的实惠。
8年了,唯独有一份礼物老阎留了下来,那是一个84岁老人的挚诚心愿。年过八旬的杜老身患疝气病,按广告宣传来到了省某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病,医生承诺一次性预交1650元,半年内保证治愈。可两年多了,杜老吃了不少苦,遭了不少罪,病却没好。杜老找到院方要求退回预交款,可医生却躲避不接待。老阎得知此情况后,多次找到院方调解,费尽周折终于为杜老讨回了费用。事后,杜老给钱、给礼物、请吃饭,都被老阎拒绝了。无奈,他为老阎定做了一面锦旗,称他为“老百姓的热心人,消费者的保护神”。老阎却说:“我打假无数,拒接锦旗和财物无数,这次也不能破例。”杜老听后,急了,他说如果老阎不收,他就把锦旗挂到大街上,他要在街上宣传老阎打假的英雄事迹。就这样,老阎收下了这面锦旗。
老阎在冰城维权史上写下三个第一。一是,他是真正的冰城打假第一人,8年来,他义务替别人维权打假的原味没有变;二是,他是全国建议成立“消费者维权法庭”的第一人。早在1997年,他便给省市人大、政协等部门提交了预案。今年5月,省工商局正式宣布,采纳他的建议在全省开设“消费者维权法庭”,外市地示范点设在绥化,哈市示范点设在香坊区;三是,他是敢向《消法》提出修改意见的第一人。去年,他经认真研究对《消法》中14个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将意见书寄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中消协相关负责人回函,表示十分重视他的修改意见,决定立即将材料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