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3日电 记者从21日召开的黑龙江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规范改制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工商局将共同组织开展全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和国有企业规范改制的专项检查工作。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检查对象为在2004年2月1日以后我省有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企业(单位)和涉及的产权交易机构;国有企业规范改制检查对象为在2004年1月1日后经批准进行改制的省国资委及哈尔滨市国资委、齐齐哈尔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以及其他市(地)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据悉,此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规定程序的执行情况、产权交易机构组织进场交易情况、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对国家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相关方面履行职责情况和对暴露问题的处理情况。
国有企业规范改制内容包括推进企业改制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企业改制程序是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是否规范等。检查将于11月底结束。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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