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0月10日电 黑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9日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文件精神,提出,要扎实有效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省长张左己出席大会,并参加了有部分市、地、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就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重点、推进落实等作了重要讲话。副省长王利民代表省政府就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做了部署。
作为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近年来,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逐年加大农贷投放力度,不断改善支农服务手段,为全省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1999—2003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共投放农业贷款400多亿元,农业贷款投放总额占全省金融机构同期投放农业贷款总额的90%以上。
按照国务院要求,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工作是明晰产权关系,理顺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为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国家在财政、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并设计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三种产权模式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统一法人和两级法人四种产权组织形式。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好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要求。要精心组织,处理好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处理好中央政策与发挥地方作用的关系,处理好政策扶持与转换机制的关系。要因地制宜,抓好我省改革试点的主要工作,特别要按照政府管理职责要求,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从实际出发,选择合适的产权制度形式;精心组织,尽快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拓宽入股范围,做好增资扩股工作。
通过改革,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将转变成为产权明晰、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支农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的地方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