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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实行问题食品追回制
2004-10-12 06:40:4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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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2日电记者今天11日从黑龙江省工商局获悉,为有效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今后黑龙江省各级工商局在食品专项整治过程中将实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省工商局表示,对涉嫌进入流通领域的同一批次的问题食品,要依法查处,并责令经营者限期撤架,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限期由经营者追回。

    据省工商局副局长刘玉华介绍,黑龙江省在今后的食品整治过程中,将实行不合格食品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制度。对正在销售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抽样后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定性,对经检测确定为影响或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的,要求经销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停止销售,其同规格、型号、批次的产品,也同时强制下架、退出市场;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限期由经营者追回。目前,哈尔滨市已经在市区选择了10家大型超市进行试点。

    各级工商局还要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建立“红黑榜”,即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建立档案,随时了解和记录企业的经营行为。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进入失信、制假售假食品企业“黑名单”。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商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商品质量承诺制度。一旦出了问题,可以通过记录档案追踪货品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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