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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拒不归还 一建筑工程公司经理被判十年徒刑
2004-10-13 07:54:4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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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3日电一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38张贷记卡后,以购物消费的方式在银行透支了100余万元钱后,对部分透支款拒不归还。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该经理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李某是哈市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经理,因公司经营需要,2003年4月,李某找到和自己熟识的陈某、张某、吴某等人,借取了他们的身份证在工商银行哈尔滨市某支行申办了 38张牡丹贷记卡。2003年6月至10月间,李某以购物消费的方式透支了100余万元钱。随后,该行对其透支的款项进行追缴。今年3月,李某归还了8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此后,李某对剩余的近30万元的本金拒不归还,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6月4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9月20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罪骗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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