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出台 滥插播广告将被罚款
2004-10-15 22:40:27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15日电(记者 杜丽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今天批准《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该条例对电视台随意插播广告及有线电视工程质量、用户服务等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针对有的电视台为了增加收入,不考虑节目的完整性,随意插播广告、增加广告播出时间的问题,《条例》规定,有线电视播出机构播放电视广告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每天播出总量,播放广告应当保持电视节目的完整性,除在节目自然段的间歇外,不得随意插播广告。违反规定的,由哈尔滨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为了加强公众对有线电视的监督,《条例》还规定,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国家关于播放电视广告的规定及执行情况。《条例》还对播放夸大、虚假、带有欺骗性广告的行为规定了明确处理办法。对用户行为也作了规范,对于私接、滥接有线电视入户终端的,擅自挂接、改动、拆除、调整有线电视设施的用户,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于1 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