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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出台新规定 持“创业证”贷款不必找担保人
2004-10-21 08:58:0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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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0月21日电 2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哈尔滨市财政局、劳动局及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共同协商决定,从即日起,对于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的下岗职工,在办理小额贷款时可以不必再办理担保手续。

    据市商行利达支行负责人介绍,在该小额贷款专门承办行成立一年间,小额贷款发放量已达3035万元,而贷款不良率不到1‰,下岗职工的创业热情及诚信度很高。但受担保人范围的限制,在申请小额贷款的下岗职工中,仍有近30%的申请人因找不到保人而无法得到急需的资金。

    此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省市劳动模范、勇敢市民称号获得者、军队烈士家属、市级以上技术(技能)比赛前3名获得者中的下岗失业人员无需担保可办理小额贷款。为进一步鼓励下岗职工再创业,经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和市商业银行共同协商决定,从即日起对于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的下岗职工,在办理小额贷款时可取消反担保,为下岗职工贷款再次降低了门槛。

    另外,借款人还可根据经营情况和项目,选择1年期到期一次性归还;或在2年期内,采用从贷款第七个月开始按月等额还款法。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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