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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等自学考试30日开始 首次实行自学考试无纸化管理
2004-10-25 09:34:4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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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5日电 30日、31日两天,200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如期进行,据悉,本次考试中黑龙江省将首次使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并采取分卷考试办法,考生将在考场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针对此次自学考试过程中的一些新变化,22日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招考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此次考试中黑龙江省在考试形式上将首次采取分卷考试的办法,考生将分开作答试卷的主客观题部分,并且在答客观题时将采用统一的答题卡,此外,答题卡上还将附有“考试诚信承诺书”,考生需在考场现场阅读完毕后签订确认。

    据介绍,此次考试中,黑龙江省将首次使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实行自学考试无纸化管理,因此此次考试的试卷都将通过相关技术处理后保存到计算机中。其中,在客观题答题卡中还将附有考生笔迹确认卡,考生将按要求写下文字,作为考生笔迹确认信息,避免出现替考的违纪现象。目前有关自学考试的信息已实现了网上管理,考生查询自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可到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网页,网址:http//www.lzk.hl.cn。

    根据此次考试实行分卷的具体情况,黑龙江省对《考生守则》也进行了修改,以往规定的考生在考前15分钟入场被改为提前30分钟入场;以往规定的考生开考后30分钟允许交卷离开考场被改为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交卷退场。

    据了解,此次自学考试中,黑龙江省除在每个考点设立手机探测器外,对监考教师还进行了专门培训以加强监考力度。对违纪考生,黑龙江省招考部门表示将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实施办法(试行)》严肃处理,如果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将取消该考生此次考试的单科成绩;如果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将取消该考生此次考试的全科成绩;如果考生有对监考教师进行殴打或在考场撕毁考卷等严重违纪行为,将对该考生给予停考1至3年或延期毕业处罚。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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