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为犯罪嫌疑人刘艳丽
10月14日9时许,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接到道里区居民吴丽(化名)报警:她将46.5万元人民币借给哈尔滨艳忠房屋中介女业主刘艳丽用于“扣房子”,迄今已一年多,因见刘艳丽还钱无望,前来报警。
刘艳丽被捕后供认了犯罪经过:她以房屋中介为由,以买卖房屋为借口,许以被害人高额利息为诱饵。自2003年3月以来,共骗取30余名群众的200余万元财物。
2003年3月份,吴丽到刘艳丽的艳忠房屋中介联系买房。通过刘艳丽,吴丽以便宜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住房,此后两人结识。刘艳丽向吴丽借款1万元钱,并表示借钱后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没几天,刘艳丽就连本带利还给了吴丽12000元钱。
8月的一天,刘艳丽对吴丽表示,两人可以合伙经营房屋生意,赚的钱由吴丽拿大头。刘艳丽还介绍给吴丽一处房子,转手让吴丽赚了6000元钱。此时的吴丽看到“扣房子”来钱如此轻松,便同意了合伙做生意的要求。随后,刘艳丽开始找吴丽以“扣房子”为由借款,在1年多时间里,先后8次共借款46.5万元。
此间,吴丽将这个赚钱的好方法告诉了朋友张林(化名)。见获利如此丰厚,张林也动了心,陆续将20万元交给了刘艳丽。总共投资20万元的张林,案发前只再分得了5万余元的红利。
刘艳丽的嫂子刘芬(化名)也被骗。2003年9月,刘芬借给刘艳丽7.5万元后,没过多久就得到了8000元利息。尝到了甜头后的刘芬又先后借给刘艳丽共计25.7万元。
据警方介绍,这起案件是哈市警方近年来首次接到的利用房屋中介进行的系列特大诈骗案。骗子专找熟人下手,手段并不高明,但利用了一些群众急于赚钱的心理,或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或以合伙做生意为由,或千方百计找借口借钱,骗取了大量的钱财。还有一些被害人因害怕自己被骗的钱没了着落,不敢报警,而是整天找刘艳丽讨债,导致刘艳丽继续行骗来支付高额利息。
目前,此案的被害人及涉案金额仍在进一步核实当中。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查刘艳丽诈骗的巨额钱款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