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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黑舢板”15岁少年溺水身亡 “三无”船主被判9.7万元
2004-11-05 07:00:4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东北网11月5日电 哈尔滨市一名15岁的男孩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舢板船上游玩时掉入江中溺水身亡,其父刘某将该船经营者王某告上法庭。日前,该市松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王某给付原告刘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9.7万余元。
今年7月24日13时许,该市道外区某中学初三学生小磊与几名同学来到位于松北区牛甸附近的江边游玩。当时他们遇到在此经营舢板船租船生意的船主王某。在王某的劝说下,小磊与其他同学租赁了王某的两艘舢板船到松花江中划船。在用船浆相互扬水打闹时,小磊不慎落入江中。业主王某并未实施有效救助,致使年仅15岁的小磊溺水身亡。事后,小磊的父亲刘某将经营舢板船生意的王某告上法庭。
松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没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并将船出租给未成年人。同时出租的船中没有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并且在小磊落水后船主未采取有效救助措施.这些过错是导致小磊溺水身亡的主要原因。日前,法院一审判处被告王某给付原告刘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9.7万余元。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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