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5日电 2004年7月以来,哈尔滨市木兰县集中处理近百起疑难上访案件,使绝大多数上访者满意而归。这个县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使信访工作的领导力度和责任约束大大增强,效果显著。
2004年上半年,木兰县共发生进京、省、市越级上访案件94件,794人次,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76%和678%,在全省各县(市)位居第五,被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由此牵扯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大量精力,很难正常开展工作。
经过木兰县领导班子集体“会诊”,认定信访案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责任不清,导致对群众来访的拖、推、支等不良倾向。他们对症施治,建立和完善了信访首问负责制、领导接待日制、信访通知单制、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责任追究制、重点管理制、戒免谈话制等十项制度。为了保证制度有效贯彻,还成立了信访问题专项执法监察组,先后查处了6名在处理群众来访中严重违规的干部,并在全县通报警示。
为了尽快解决积压的信访案件,他们把全县排查的239个案件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领导,并一包到底,直到问题解决,群众满意为止。对于转制企业职工反映的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和职工待遇落实不好等一系列信访案,抽调70名干部,成立了11个专项调查工作组,逐一处理,妥善结案。集体企业木兰东方红农具厂在1998年动迁中,出现土地丈量不准,还建率不够,动迁费截留等问题,引起职工上访,久拖未决。经过工作组调查核实,县政府责成动迁办支付20多万元,使近百名职工的利益得到补偿。
在强化制度建设和集中处理的过程中,木兰县做到了领导带动,各级干部真情投入。县委、县政府要求各部门和单位熟知相关政策,在接待群众时要一杯水看态度,一句话看形象,热心加耐心。县主要领导都坚持到电视台公告的指定接待地点,敞门接待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