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5日电 从今秋新学年开始,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本是一件旨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确保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好事,如今却因必须收取的实际费用大大超过额定标准以及规定要求出示的证件办不了等原因,让家长和校长遭遇了“一费制”带来的尴尬和困惑。
涵盖范围不全面
哈尔滨市多所小学的校长提出,“一费制”中规定,省会城市小学课本费在50元至65元之间,用于教科书的采购。但实际上,很多已经进课堂的书目不在这个收费规定之中。举例说,哈尔滨市教研院下达的2004年秋季征订单和2005年春季征订单中,四年级学生须收取的项目包括科技制作费、寒假生活园地即寒假作业(自愿)、环保教育读本、EEC英语、学生活动手册、数学学具、美术学具等7项共51.8元钱。这些基本是国家和省教育厅要求必须开展的课程,也是现在小学生中普遍学习的课堂教学,多是必须交纳的费用,但“一费制”中却没有把这部分内容列入其中。所以,学校收费,家长就不理解:“课本费不是50元吗?怎么又收一个50元,是不是乱收费?”
据了解,“一费制”规定中的课本费由各学校统一收取后交给新华书店,负责订阅教科书,而上述举例费用是各学校要交给教育研究院的,属两笔款项。问题出在“一费制”没有在公示前者的同时对后者的必要性做一个说明,也就出现了家长不理解的情况。
进城务工证难办
哈尔滨市一小学校长向记者诉苦:2日,一位孩子在其学校就读的农民工气冲冲来到学校,一脚将校长室的门踢开后说:“为备齐这3证,我特意回趟老家办下‘借读证明’,又在哈尔滨市公安部门办理了‘暂住证’,结果劳动部门却说现在根本不办‘外来务工证’,免点费用咋就这么难呢?”
据了解,“一费制”收费办法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凭“进城务工证”等3种证件免费入读哈市学校。但一些农民工家长在给子女办入学手续时发现,由劳动部门负责办理的“进城务工证”早在1994年就已经废止了。与此证类似的“黑龙江省外来人员就业证”也在今年9月全部取消。教育部门在制定“一费制”政策时,并没有与劳动部门沟通。
制度还需要完善
哈尔滨市及所属区县教育局的一些教育官员们也表示,“一费制”中的部分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费制”指出,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只向学生收取一次费用,除此之外,任何部门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但是,随后又一个“服务性代收费一费制”与学校和家长见面,其中包括存车费、热饭费等。既然都起一个名叫“一费制”,为啥不放在一起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