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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想停不给停今年开栓先补费 市民质疑分户供暖
2004-11-08 04:20:4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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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8日电家住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正大龙生家园小区的李先生一家人,去年冬天没在家住,供热单位关了栓。可今年供热单位却让李先生交齐去年的热费,否则不给开栓。供热单位的理由是,去年是给李先生家限热,不是停热,既然没完全停热,李先生就得交全额热费。

    李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他和爱人一直在岳父家住。供暖前,他向负责该小区供热的哈市道外新区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给他家关栓的要求。当时得到的答复是如果不交包烧费,两个月后,供热单位就关栓。12月份,李先生家分户供暖的阀门被关闭。

    今年5月份,李先生接到供热单位的催交热费通知单,通知上写明,补交去年全年的包烧费,及100多元的滞纳金。李先生找到供热单位,供热单位解释,像李先生这种情况,现在没有其他办法解决。10月,李先生又接到一份内容相同的交费通知单。李先生再次找到供热单位,收费科的科长告诉他,即使去年关栓了也得交热费,只有补齐去年全年的热费,今年才给开栓。

    李先生不明白,他没有用热怎么还要交全额的费用,“都说分户供暖能让供用热双方买卖公平,可现在怎么成“强买强卖”了?”

    据哈尔滨市道外新区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刘志强副经理介绍,去年给没交热费的居民家关栓一周后,发现居民家有上冻的现象,就由完全停热变为限热,阀门稍微开一些,使未交费居民家保持一定的温度,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虽然不是完全停热而是限热,但政府没规定限热的收费标准,因此李先生家必须交齐去年全年的热费,今年才能开栓。

    这位经理表示,如果政府能早日出台关于分户后供热管理的一些细则,企业操作起来就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减少供用热双方的矛盾。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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