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9日电 刘某是绥芬河市个体出租车司机,因怀疑妻子与其单位同事李某有不正当的关系,遂借此向李某索要10万元补偿自己的“损失”。日前,刘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绥芬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0岁出头的刘某,2001年与妻子从桦南县来到绥芬河市,妻子在某家具城上班,刘某承包了一台出租车,小两口的日子过得也算甜蜜。最近刘的妻子与其闹离婚,刘怀疑妻子有了外遇,并认为妻子单位的李某就是第三者。2004年9月13日,刘某买来一把长水果刀,并携刀到妻子工作的某家具城内找到李某,声称如不给10万元钱,就砍掉李某的一只手。李某当时答应3日内给刘某钱。9月15日下午,刘某再次找李某要钱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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