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1日电 双富村是绥化市青冈县特困村之一。2001年被列为扶贫开发重点村,当年上级拨给扶贫款21万元,用于扶贫项目的开发。然而,这些贫困户至今未得到这笔“救命钱”。
对于这笔扶贫款,建设乡的解释是,2002年3月15日给每个贫困户买了2头迪卡猪、其中农户自筹400元。然而,双富村的贫困户说,根本没有这回事,他们没拿到扶贫的钱物。
建设乡还向每个贫困户收300元的买贫困户“指标钱”。据原屯长王福讲,乡政府给他们布置任务:农民交300元钱就能得到一个贫困户指标,多交可以多得指标,不交不得。并给他下了收49份的收款任务(实际收上47份)。全村近300多户中有200多户交了钱。许多农户没有钱,只好拿玉米顶。交了钱的农户,眼巴巴地盼望着扶贫项目的实施,但直到今天仍是“望穿秋水”。
从2002年11月,新任村委会主任姜明福开始向上级反映这一问题。青冈县有关部门认定,“此种行为属挪用扶贫款,违反了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违背了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的文件要求。”建设乡党委书记董立涛在接受采访时承认“违反政策”。他说,挪用的扶贫资金用于教师开资了。至于向农户收的300元钱,他认为是村里的行为,乡里不知道。然而,姜明福告诉记者,村里的账目上体现出,收取农户的69800元“贫困户指标钱”被乡里收走了。
在县信访办,记者看到了青冈县去年12月底对这起事件的处理意见:一是根据农户自愿的原则,同意抵顶欠款的抵顶欠款,不同意的乡里必须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的要求,于2004年以前买猪、买羊实施到户。二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双富村的村民告诉记者,没有人跟他们传达县里的具体处理意见。乡里只说这笔扶贫款用来挂账,有欠款的抵欠款,没有欠款的先挂着,村民们都不同意。他们更不知道不欠钱的农户还可以给养羊、养猪的扶贫项目,所以没有一户得到这个项目。村民们认为,得不到扶贫款和扶贫项目,还搭进300元,使他们本来就穷的日子更加难熬。
截至记者发稿时,村民们的扶贫款还在挂账。青冈县纪检部门对违纪干部也未作出处理。









